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橡胶助剂建设项目于2017年委托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橡胶助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9年1月29日通过了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审[2019]18号。本项目于2019年7月开工建设,竣工时间为2021年2月15日,环保调试开始时间为2021年8月6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环保设备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公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明园路6号。
联系人:陈淦
电话: 13963374696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5000t/a促进剂m生产装置、6000t/a促进剂dpg生产装置、11185t/a促进剂ns生产装置;二期:6000t/a促进剂dm生产装置、2000t/a促进剂mz生产装置、2000t/a促进剂dz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罐区、仓库、环保设施等,同时建设相应的公辅工程配套及服务性设施,以满足生产、保障需要。污水处理系统、事故水池、危废仓库暂存间依托厂内现有。总投资4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25万元。一期新增劳动定员160人,年工作时间7200h,此次仅对一期促进剂m生产装置进行调试。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水: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废水主要是急冷塔废水、碱洗塔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初期雨水,依托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执行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设计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b 级标准。
废气:有组织废气排放主要来自m装置萃取釜不凝汽、干燥废气、甲苯蒸馏不凝汽、高压反应釜废气、尾气焚烧炉废气,萃取釜不凝汽、干燥废气、甲苯蒸馏不凝汽经收集后进行“三级冷凝 3级喷淋”处理后进入尾气焚烧炉(rto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30m排气筒p10排放,高压反应釜废气经“冷凝克劳斯炉碱洗”后由一根35m高排气筒p1排放,尾气焚烧炉焚烧废气经碱洗后通过一根30m高的排气筒外排;无组织废气排放主要来自于生产装置区、储罐区、装卸区,装置区采用dcs自动控制系统,减少人工操作造成的物料泄漏,同时装置区各物料输送管线、暂存容器等均为密封设置、实施ldar技术减少无组织排放;储罐区cs2储罐采用水封的方式减少无组织排放量,储罐的大小呼吸废气以及装卸区物料卸车废气排入rto装置焚烧处理后经一根30m高的排气筒p10排空。有组织尾气焚烧炉废气so2、nox、烟尘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甲苯、苯胺类、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克劳斯炉废气so2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无组织废气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硫化氢、氨、vocs、臭气浓度执行《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苯胺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二硫化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
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